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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〈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(2026年)〉的通知》

日期:2026-04-07     来源:北京市医疗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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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背景依据

自2024年以来,本市已连续两年出台《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,取得良好成效。为进一步加速本市医药健康产业创新,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支持创新医药政策措施要求,滚动实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,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。

   二、目标任务

在创新医药研发、临床试验、审评审批、生产流通、临床应用等环节,通过政策协同,支持创新医药发展;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、差异化发展,拓展多元化支付渠道;促进健康医疗数据流通,拓展人工智能应用,加快数据赋能医药健康产业发展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若干措施》共七部分32项工作任务,主要包括:

一是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水平,主要有提升国际临床试验能力,聚焦医药科技前沿,布局重点方向,强化医企协同创新等。

二是优化创新药械审评审批,主要有深化审评审批改革试点,加快创新药械上市,促进药械检验提质增效等。

三是提升创新医药生产流通,主要有服务药械扩大生产,提升产业平台服务能级,支持创新药械国际化推广等。

四是推广创新药械临床使用,主要有加速创新药械入院使用,深化医保支付改革,发挥商业健康保险支持作用等。

五是加强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医药,主要有加强高质量数据集供给,促进健康医疗数据流通,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等。

六是加强创新医药投融资支持,主要有拓宽多元融资渠道,加强企业上市服务等。

七是保障措施,主要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打造高水平国际合作交流平台等。

四、涉及范围

创新医药生产企业、流通企业,医疗机构

五、本通知自2026年4月7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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