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医保发〔2025〕6号
各区医疗保障局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,各定点医疗机构:
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,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,现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“脑深部电极置入系统”“神经刺激器及配件”报销标准调整如下:
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安装“脑深部电极置入系统”“神经刺激器及配件”时,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标准调整为“单项费用1000元以下的,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;单项费用1000元(含)以上的,80%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”。
本通知自2025年4月26日起执行。
北京市医疗保障局
2025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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