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医保发〔2026〕2号
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
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
为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,市医保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,决定对因上位文件依据已失效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、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等原因,实际已不再执行的4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。
特此通告。
北京市医疗保障局
2026年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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