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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[主题分类]卫生、体育/医药管理
  2. [发文字号]京医保发 [2026] 2号
  3. [有效性]现行有效
  4. [发布日期]2026-02-28
  5. [废止日期]
  6. [成文日期]2026-02-09
  7. [实施日期]2026-02-09
  8. [发文机构]北京市医疗保障局

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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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京医保发〔2026〕2号

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

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


为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,市医保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,决定对因上位文件依据已失效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、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等原因,实际已不再执行的4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。

特此通告。


附件: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



北京市医疗保障局

2026年2月9日






主办: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: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: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: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:京ICP备19007290号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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